农业部停止受理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登记
近日,农业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部停管理》的通知,停止受理和批准含有八氯二丙醚的止受农药产品登记。从明年3月1日起,理农氯丙撤销已经批准的药增所有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从2008年1月1日起,效剂不得销售含有八氯二丙醚的醚登农药产品。
据有关专家介绍,农业八氯二丙醚是部停一种农药增效剂,经实验测定对拟除虫菊酯类、止受有机磷、理农氯丙氨基甲酸酯及有机氯类杀虫剂均有不同程度的药增增效作用,尤其是效剂对抗性害虫,主要添加于卫生杀虫剂中。醚登国内在食品和农药产品中均未制定有该化合物的农业标准,近几年在国内出口的茶叶中已检测到该化合物,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Octachlorodipropyl ether,S2或S421)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人畜安全具有较大风险和危害。农业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管理。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已批准登记的农药产品,如果发现含有八氯二丙醚成分,农业部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撤销其农药登记。